近日,韩国水原地方法院安山分院,对“素媛案”罪犯赵斗淳签发精神拘留令(即把人羁押在医疗机构),将对其进行精神评估。

经查,赵斗淳在今年3月30日和5月11日下午3点至6点的宵禁时段,擅自离开其位于京畿道安山市的住所。根据监管规定,其活动受限时段包括上下学高峰期的上午7点至9点、下午3点至6点,以及夜间的晚上9点至次日凌晨6点。
安山感化署表示:“赵斗淳近期表现出明显的精神异常症状,在独处时会自言自语、突然大呼小叫,以及有易怒的情况。”赵斗淳不仅多次在邻居家门口徘徊,还于去年12月4日晚间违反宵禁规定,因此被判处三个月有期徒刑。
2008年12月,赵斗淳在安山市绑架并性侵一名小学生致其重伤,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。刑满释放后,韩国政府对其采取特殊监管措施。赵斗淳夫妇每月领取约120万韩元(约合6360元人民币)的社会福利金。
缓刑办公室表示,目前,赵斗淳在忠清南道国立法医医院接受精神评估,将根据此次精神评估结果,重新考量对其的刑事处罚方案。